首先深圳的確是個創(chuàng)業(yè)好地方,發(fā)達商務基礎,但考慮注冊公司的,就得有一筆注冊資金。所謂注冊資本就是指公司制企業(yè)章程規(guī)定的全體股東或者發(fā)起人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本總額,并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。
更新的《公司法》修改實施后,注冊資本的更低限額已經(jīng)大大降低,但是對于很多創(chuàng)業(yè)者來說注冊資金是個門檻。不過為了鼓勵創(chuàng)業(yè),出現(xiàn)兩種繳納注冊資金的方式。 一、實繳制 二、認繳制 想回答“注冊公司的注冊資本是認繳制好還是實繳制?”這個問題,就得先明白兩者實際特點。
1、實繳制,它不僅規(guī)定“資金”必須“到位”,而且規(guī)定更低繳付“數(shù)量”,比如歐盟大多數(shù)G 家,像德G 、法G 都規(guī)定有限公司更低實繳注冊資本為2.5萬歐元。一般來說,大陸法系G 家基本采用“實繳制”。
2、認繳制,指的是你在注冊公司時,C諾 多少年把注冊資金繳給G 家,意思是企業(yè)可以去工商局自主認定一個金額,自主認定時間。只要在認定的時間把認繳補足就行了。
3、比方說你認繳了200萬,但是要分5年的時間繳給G 家,這就是認繳。認繳制以美G 為代表,主要流行于英美法系的G 家。 若是直接說二種繳納方式好,我覺得答案會片面的。還是得看實際情況,手上資金充足的,何不實繳呢,別的不說,就申請很多手續(xù)不是很好嗎?當然若是小資本創(chuàng)業(yè)的,選擇認繳也不失一個實用辦法。
從14年起,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度轉變?yōu)檎J繳登記制度,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,無需登記實收資本,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。由此放寬了注冊資本登記條件。深圳而言,目前仍然是:有限責任公司更低注冊資本3萬元起、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更低注冊資本10萬元起、股份有限公司更低注冊資本500萬元起。(均為認繳制)盡管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公司的登記事項,由公司自愿向工商登記機關辦理備案。取消營業(yè)執(zhí)照上“實收資本”項目的記載。但是對“認繳”的公司,登記機關必須如實將公司注冊資本、股東認繳出資額、出資期限、出資方式等登記事項向社會公示?!罢J繳”并沒有淡化公司注冊資本的“必要性”、“重要性”和“及時性”原則,并沒有弱化出資人的“出資”義務,并沒有轉化公司對第三人或?qū)ι鐣摮袚呢熑巍?/p>
注意:是取消普通公司注冊驗資要求,不是取消注冊資本! 認繳制度是說你C諾 多少年把錢給G 家,但是錢還是你自己的,可以取出來的。期限可以是20年,也可以是50年。